6月份南昌进入无摩时代主动报废可获补偿 来源:南昌新闻网(南昌晚报) 作者:戴伟、杨凯 发布时间:2011-05-24 12:04 6月1日起,南昌报废摩托车上路一律扣留并强制报废。按照规定,2001年(含)以前登记的摩托车均达到报废期限,2001年后摩托车因未批准登记上牌,也禁止上路。记者5月23日了解到,南昌市的报废公司已开始接收摩托车报废,并适当补偿一定费用。对于超标车辆,政府正在商讨处理方案,但车辆已纳入机动车管理范畴。